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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利成果可以“先用后付”了?济南探索高价值专利“试用权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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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仅有“免费试用权”,还有“无理由退货权”,谁能想到这个“商品”是高价值专利。日前,在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山东(济南)分会场活动上,济南市市场监管局(知识产权局)与齐鲁工业大学(山东省科学院)签订区域定向专利许可试点协议,探索实施“先用后付”合作新模式,让一批中小微企业实现“零门槛”用上高校院所的高价值专利成果。

在市市场监管局指导下,高校围绕全市区域重点产业,梳理形成适宜落地转化“专利菜单”。市场监管部门结合产业、企业实际,向相关企业精准推送高校专利技术成果。校企充分沟通磋商,确定拟转化实施专利项目,由双方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并备案登记,企业可免费试用1年。试用期后,若企业继续使用相关专利,可与校企协商并另外签署转化合同,有偿使用。

“市场监管部门在高校与企业间搭建起沟通桥梁,实现高校专利与区域重点产业精准对接,让产业、成果、人才快速‘相识相试’,促进专利技术转化应用落地。”齐鲁工业大学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处相关负责人表示,‘先用后付’模式大幅降低了企业创新风险,提升高价值专利转化效能,有效将高价值专利成果从“束之高阁”推进到“落地生根”。

先试用,后付费,有企业已经尝到了“甜头”。“自身研发实力不足,但又不敢轻易尝试高校专利转化,因为担心专利成果与企业市场需求‘水土不服’。”一家净化产品科创企业与齐鲁工业大学签订5项专利的“先用后付”协议,“目前专利经过二次开发,产品实现批量生产后,预计生产成本能降低40%-50%,一年能节省2000多万元。”企业实打实看到了效益,得到了实惠,意味着试用期满,“专利纸”必然会落地发挥更大作用。

对于试用期内“退货”的专利,校政企将建立区域定向许可专利实施情况跟踪回访机制,深入挖掘已许可专利与定向企业的适配度及企业的深度需求,督促定向许可试用后“不再付费续用”的企业梳理和反馈相关原因,倒逼校(院)发明人查漏补缺再创新完善,靠前参与企业创新研发及挖掘培育新专利成果,促进校企双方“协同预制”专利成果高适配度应用到具体产业和产业链上,形成优质技转生态。

市市场监管局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专利区域定向许可试点,充分释放高校科教资源,加速高校存量专利盘活转化进程,将科研人员专利成果推介出去,实现科技成果快速实施受益,促进创新链、人才链、产业链精准对接、有机融合。

(济南日报·爱济南记者:卢虹)

来源:济南日报·爱济南